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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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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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其前身为始建于年的山东省中医药学校,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坐落于素有“东方夏威夷”美誉的烟台养马岛旅游度假区,占地亩,校舍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4.9亿元。学校建有山东省中医药文化博物馆,7个实验实训中心,2个中心实验室,医院15所,实习就业双基地余处。图书馆藏书65万余册。

建校60年来,学校秉承“励志笃学、厚德济生”的校训,发扬“团结、严谨、勤奋、奉献”的校风和“勤学慎思、惟真惟新”的学风,坚持“立足山东、辐射全国,依托行业、开放办学”的办学定位、“产教融合、医教协同,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和“学生为本、以文化人、立德树人、精技善能”的育人方略,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特色强校、文化润校、依法治校”的发展战略,面向基层医疗卫生事业与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培养“品优技高”的中医药技术技能人才。学校在办学实力、办学效益、核心竞争力、人才培养质量和示范引领作用等方面不断实现新的跨越,形成了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和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在省内外享有较高知名度的高等中医药院校。

学校拥有一支学历层次较高、职称结构合理、具有较强教学和科研能力的高素质师资队伍,现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人,教师中博士、硕士研究生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全国中医药传承人才4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1人,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2人,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4人,山东省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12人,山东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指导教师4人,山东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传承人8人,山东省首批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2人,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1人;学校教师兼任省级以上学术团体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理事62人,受聘高校硕士生导师3人。中国工程院院士石学敏、*璐琦等17位著名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校外兼职教师资源库达到余人。

学校建有国家级中医药重点学科2个,中央财*重点支持建设专业2个,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1个,国家级高等职业专业教学资源库备选库1个,省级品牌专业群2个,山东省“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教学团队7个,山东省“*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全国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25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8门,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1个,省级中医药重点科研实验室1个。

学校开设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护理等15个专业,其中中药学、护理2个专业被省教育厅确定为“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现有在校生余名,生源来自全国15个省市。学校毕业生一直以良好的敬业精神、较高的综合素质、扎实的基础理论、过硬的专业技能深受社会好评。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专升本工作成绩优异,受到社会各界高度赞誉。

学校现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院校、全国中医药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全国中医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中医药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理事长单位、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国家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全国首批中医药保健服务国家标准研发及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国家卫生执业资格考前培训基地;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单独招生试点高校、山东省“3+2”分段培养本科生试点高校、山东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山东省首批高职院校诊改工作试点单位、山东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山东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山东省中医监督执法培训基地、山东省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办公室。先后荣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教育先进集体”、“年中国智慧校园建设创新奖”、“山东省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全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6号)和《关于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3人。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年龄:

初级岗位40周岁以下;

中级岗位45周岁以下;

高级岗位50周岁以下;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凡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学校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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