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的偶然与必然
今年的七月注定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月份。进入七月份以来,各种重特大事故频发,成了一个黑色的七月,悲惨的七月。中海油田的两起严重漏油事故、炼油厂起火爆炸事故、煤矿数起着火坍塌事故、四起桥梁坍塌事故、高铁两起故障事故、地铁电梯致人伤亡事故、威海客车起火致41人死亡事故、温州动车追尾致35人死亡200多人受伤事故等等,这些事故的发生,给国家财产和人们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在全国人民心中也形成了浓重的阴影。在这多发的事故面前,人们谈车色变,说火心惊,涉桥胆颤。人们惊呼:现在还有安全感吗?还有生命的安全保障吗?对于事故的原因,常见的解释是天灾,是一种偶然。比如动车相撞是雷电使然;矿难是天气使然;客车起火是超载使然;电梯出事是操作使然;大桥跨塌是超重使然;城市成海是大雨使然。总之,事故的发生,总是归咎于自然,归结于偶然,总是避而不谈人的原因。因为如果找出人为的原因,一些官员就会受到*纪、*纪、国法的制裁,而归咎于上天,归咎于自然,归咎于偶然,一些官员便可洗脱自己的罪责,便可当官无忧了。辩证法认为,偶然寓于必然之中,一切自然与社会现象的发生与发展都有其内在的原因。任何事故也都有一个酝酿的过程,一切看起来偶然的事故,也有必然的原因在起作用。比如动车相撞是铁路质量问题的必然;威海客车火灾,是运营管理的必然;桥梁跨踢是官商偷工减料的必然;煤矿事故是急功近利的必然;城市内涝是形象工程的必然;高铁事故是急于表功的必然。如果认真分析,人们不难发现,在重大事故的背后,都有人为的原因。上述事故在一定程度上讲,真正属于自然原因的偶然事故,是少之又少的,更多的则是人为的原因。从整个中国来说,事故的多发也仅仅是开始,也仅仅是腐败成果的渐显。因为在此前很长的岁月里,腐败分子早已把事故的种子埋在了广袤的中国大地上。贪官与恶商们为了自己的利益,相互勾结、相互利用,在事关国家发展、事关人民生命安全、事关子孙后代利益的各种工程上,他们偷工减料,他们虚报冒领、他们贪污受贿、他们追求劣*、他们谋取暴利。在某种程度上讲,一座座宏伟的工程,实际是一颗颗巨型炸弹。在贪官与恶商的共同努力之下,煤矿成了阴曹地府;公路铁路成了死亡旅程;桥梁成了通向地狱的奈何桥。对于贪官与恶商们种下的罪恶种子,不会一下子全部发芽、结果,但既然种下了罪恶的种子,是必然会生根发芽,也必然会结出罪恶之果的。贪官与恶商们种下的罪恶之种,也必然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批批地成熟,并不断地把人们推向死亡、灾难的深渊。一起起惨绝人寰的事故,正在擦亮人们的眼睛,如潮的泪水正冲击着贪官与恶商们用以掩盖罪恶的泥沙,终有一天,惊醒的人们会与他们算帐。请一切有良心的人们,不要再为贪官们的免死请命了,不要再树什么“十年后的标杆”了,不要再为制造灾难的官商们开一面了,不要再为制造死亡的贪官们推诿罪责了。清醒吧,中国人!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