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
年度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告
为实施好“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工作(以下简称“特招”计划),根据《河南省人民*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办〔〕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1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年度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豫卫人〔〕43号)和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年度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商卫〔〕28号)要求,现就做好年度商丘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商丘市县(区)的公立医疗机构基层乡镇卫生院。
二、招聘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全日制应届和往届医学院校毕业生(本科生、专科生),往届毕业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应往届毕业生均不受地域(籍贯地和学习地)限制。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条件:
1、中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忠诚于*的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2、身心健康,符合招聘专业、学历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年(含年度)之前,参加“人才工程”、“人才工程”已聘用人员和违约人员,不得参加报名考试,一旦发现取消其资格;
6、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专业及学历要求
(一)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7个专业,报考者需大专和本科学历。
(二)康复治疗学、护理学2个专业,报考者需本科学历。
四、“特招”计划分配
年度商丘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人数人,其中乡镇卫生院本科生80人、专科生人。详见下图特招计划分配表:
五、招聘工作流程
(一)发布招聘公告:年7月17日起市卫生健康委在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商丘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