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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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2/23 14:56:00

安庆市人民*府关于同意收回安庆职业技术学院等三所高校公租房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以下为地块详情:

YX10-a地块

YX10-a地块位于北部新城,地块原为安徽*梅戏艺术职业学院公租房。该地块公租房于年纳入市保障房建设计划,后因资金短缺,主体建筑建成后附属工程未完工,造成公租房无法竣工验收及投入使用,常年闲置。

为推进该公租房项目处置工作,安庆市三所高校公租房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厅、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安庆市*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盘活和处置工作方案的批复》要求:“长期停建的公租房,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没有需求的项目,可不再继续建设,退出公租房管理,由当地*府另行规划,合理处置”。

规划范围

地块位于安庆市宜秀区YX10管理单元,规划界址范围:东至稼先大道西侧10米绿化带,南至安徽*梅戏艺术职业学院,西至国家石油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庆),北至龙城路南侧10米绿化带,用地面积约1.12公顷。

地块规划用途及指标

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17,建筑密度≤23%,绿地率≥25%,建、构筑物高度≤40米。

停车位配建

按照机动车停车位≥0.1车位/户,非机动车停车位≥3.5车位/户配建停车位。住宅机动车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配建不少于规划停车位10%的充电桩。

YX10-地块

YX10-地块位于北部新城,地块原为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租房。该地块公租房于年纳入市保障房建设计划,后因资金短缺,主体建筑建成后附属工程未完工,造成公租房无法竣工验收及投入使用,常年闲置。

为推进该公租房项目处置工作,安庆市三所高校公租房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厅、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安庆市*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盘活和处置工作方案的批复》要求:“长期停建的公租房,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没有需求的项目,可不再继续建设,退出公租房管理,由当地*府另行规划,合理处置”。

规划范围

地块位于安庆市宜秀区YX10管理单元,规划界址范围:东至规划巨石山路,医院新院区,西至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北至天仙河路,用地面积约1.75公顷。

地块规划用途及指标

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93,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新建建、构筑物高度≤54米。

停车位配建

按照机动车停车位≥0.2车位/户,非机动车停车位≥2.5车位/户配建停车位。住宅机动车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配建不少于规划停车位10%的充电桩。

YJ10-a地块

YJ10-a地块位于东部新城,地块原为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公租房。该地块公租房于年纳入市保障房建设计划,后因资金短缺,主体建筑建成后附属工程未完工,造成公租房无法竣工验收及投入使用,常年闲置。

为推进该公租房项目处置工作,安庆市三所高校公租房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厅、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安庆市*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盘活和处置工作方案的批复》要求:“长期停建的公租房,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没有需求的项目,可不再继续建设,退出公租房管理,由当地*府另行规划,合理处置”。

规划范围

地块位于安庆市迎江区YJ10管理单元,规划界址范围:东、西、南至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北至迎宾东路,用地面积约1.79公顷。

地块规划用途及指标

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28,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构筑物高度≤54米。

停车位配建

按照机动车停车位≥0.3车位/户,非机动车停车位≥1.5车位/户配建停车位。住宅机动车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配建不少于规划停车位10%的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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