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民福教司发〔〕75号
关于公布参加年第六次(12月19日)失智老年人照护1+X证书试点考试院校和做好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1+X证书项目办、牵头院校,地市级院校考核点,各大区和省级考核站:
根据《关于做好年第六次(12月19日)失智老年人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工作的通知》(京福发〔〕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