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湖北、浙江、安徽发布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通知!
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通知公布省市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大连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武汉
湖南
广东
深圳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重庆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
*兵团
注:标红为已公布省市,点击可见通知详情
*
报名时间:年8月16日10:00--9月4日19:00
向上滑动阅览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44号)精神,现将自治区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工作
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报考条件的解答。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12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原制度过渡办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67号)执行。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符合的报考条件,选择“考全科(中专)”或“免二科(中专)”报考。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试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报名及缴费时间为年8月16日10:00--9月4日,9月4日19:00时报名截止,23:00时缴费截止。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注册用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平台(zg.cp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