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侨联办公厅关于开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通报表彰活动的通知》(中侨厅函〔〕号),在各省级侨联遴选推荐的基础上,经中国侨联评审小组审定,拟确定全国侨联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个、先进个人名的名单,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年1月5日至1月11日。在此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中国侨联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张昊(-)
电子邮箱:jcbzzc
chinaql.org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