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年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赴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思*课教师7名,专职辅导员2名。详见附件1《年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公开招聘岗位表“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2、学历和专业条件详见附件1。
3、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年、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年、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初步安排在年3月下旬进行,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没有到现场报名的为无效报名。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公告上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四、面试
1、面试开考比例:报考人员经现场招聘工作组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报考同一学科人数与该岗位招聘数的比例高于1: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面试成绩:满分分,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为保证面试成绩的公平、公正,对因面试人数较多、需要安排2个及以上面试小组的岗位,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原始平均成绩÷同岗位本小组考生面试原始平均成绩。修正系数保留四位小数)。
3、面试形式与内容: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进行,说课内容为指定教材中内容,备课教材由招聘学校提供。各考生说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时不得携带与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
4、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见面试通知书或招聘工作组电话及信息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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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公告详情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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