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度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
“双师型”教师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规定,经年度安徽省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专家审核委员会审核,认定沈杨等位同志为高级“双师型”教师,梅云凤等位同志为中级“双师型”教师,梁惠婷等位同志为初级“双师型”教师,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年4月1日至4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通过邮寄的方式书面实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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