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篇优化区域经济布局推动“一圈五区”协调发展
全面落实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省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构建高质量发展的省域国土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第三十七章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挥各地比较优势,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强化主体功能区导向。大力推动城市化地区高效集聚经济和人口,保护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增强产业配套能力。大力推动农产品主产区增强农业生产能力,加大对国家农产品主产区建设支持力度,引导农产品加工、流通、储运等企业集聚发展。推动生态功能区聚焦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财*转移支付力度,公共服务领域投资优先向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薄弱的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倾斜,支持生态功能区的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加强禁止开发区域的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编制实施省市县乡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构建省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落实省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落实空间开发保护原则,全力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落地的空间需求,为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省际产业合作园区等重大区域发展平台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十八章高质量建设“一圈五区”明确战略定位,强化优势互补,增强各区域板块内生发展动力,打造安徽特色的高质量发展动力系统。
高水平建设合肥都市圈。稳步推进合肥都市圈扩容提质,建设东中部科技创新中心、全国重要的现代产业基地、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打造支撑全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深入实施合肥都市圈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推进产业链创新链协同发展,加快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一小时通勤体系、一体化产业体系、一卡通服务体系。提升合肥辐射带动能力,加快科技、产业、制度创新,加快合六经济走廊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推进合淮产业走廊建设,规划建设合芜马、合滁、合铜产业走廊。支持合肥蚌埠在新型显示、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协同发展,打造传感器产业集群。加强与南京都市圈协同发展、区域联动,打造东中部区域协调发展典范。强化与上海大都市圈对标对接,深化与杭州、宁波都市圈互动互补,共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
深化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坚持原始创新、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制度创新一体推进,打造全链条创新体系,更好引领服务全省创新发展。勇担国家科技计划任务,形成更多有国际影响的自主创新成果。发挥长三角海创中心作用,有效激活留学人员的创新、创业、创造动能。主动参与G60科创走廊建设,在产业创新、园区开发、要素供给、机制协同等方面拓展合作空间。推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发展,持续优化完善功能,聚焦主导产业创新需求,布局建设一批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着力培育引进高水平研发人才和产业人才,健全人才一体化协同发展机制,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到年,示范区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力争翻一番。
提升发展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突出长三角中心区定位,对标江苏苏南、浙江杭嘉湖,加快建设成为长三角的“白菜心”,在全省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承接新兴产业布局和转移,力争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未来产业培育上不断突破,形成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皖江智造走廊。推动皖江各市与沪苏浙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战略协同、专题协作,建设具有特色的长三角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基地。继续强化“一轴双核两翼”空间格局,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市能级,推动城市跨江发展联动发展,形成多中心、多层级、多节点的网络型城市体系。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皖江大通道大枢纽,力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与沪苏浙同步。加快建设沿江绿色生态廊道,率先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对标国家级新区,支持江北、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高质量发展,鼓励先行先试、改革创新,加快打造城市新区。到年,皖江示范区地区生产总值力争达到4万亿元以上。
推动皖北地区振兴发展。以推进淮河(安徽)生态经济带建设为抓手,完善机制、成立专班,发挥优势、补齐短板,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动力源,实现经济增长较大幅度高于全省。依托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工程,打造若干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积极争创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加快形成以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为主体,科技创新、休闲观光、配套农资生产融合发展的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强化皖北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以高铁、城际铁路和高速公路为骨干、国省干线为脉络、民用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合理布局、淮河航运干支衔接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网。依托引江济淮和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推进河湖水系沟通,建立水资源有效保护与合理配置机制,加快构建多源互济、利用有序、保障有力的现代水网体系。高标准推动淮河流域环境联防联控,加大淮河岸线生态保护和治理力度。加快提升中心城市能级,增强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强化联动发展,促进生态共保、产业联动、通道对接、城乡统筹、服务共享。强化皖北地区金融服务,加大金融人才引进、金融机构设立、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支持力度。
深入推进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加大新一轮*策扶持力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力争老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与全省平均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做大做强适应性产业和特色经济,加快发展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纺织服装、生物医药、氢能等特色优势产业及配套产业,推进开发铁矿等优势矿产资源,提升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水平。大力推进茶叶、中药材、果蔬、木本油料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及精深加工,打造全国重要的特色优势农产品供应基地。加快发展红色旅游、休闲度假、健康养老产业,打造长三角高品质红色旅游示范基地和旅游康养基地。实施大别山革命老区对外联通通道建设工程,完善水利设施,巩固提升水电供区电网。构建大别山区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建设长江和淮河中下游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加快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区,进一步提高文化旅游产业规模占全省比重。推进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提升科技水平、文化内涵、绿色含量,增加创意产品、体验产品、定制产品,重点发展研学旅行、康养旅游等新兴业态,创建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加快杭*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建设,支持*山、池州、安庆等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加强全域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智慧景区建设,加强旅游休闲设施建设,提升精品旅游线路设施配套。加强传统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实施古村落古建筑保护利用工程。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不断健全文化生态保护机制,完善非遗保护体系。
第三十九章推动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提升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老工业城市经济整体转型。
支持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以资源枯竭城市、采煤沉陷区、独立工矿区为重点,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因地制宜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完善支持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策,加大园区建设、资金分配、用地保障等支持力度。统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与接续产业培育壮大,有序推进资源产业向下游延伸。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规范资源开发秩序,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基地和开发利用基地建设。加快实施两淮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推进宿州埇桥、铜陵狮子山、广德新杭等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支持铜陵等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加大资源型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支持两淮采煤沉陷区水面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建设。
加快老工业城市更新改造。支持老工业城市强化创新驱动,发挥产能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优势,加快制造业竞争优势重构,做精做强支柱产业,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推动“工业老城”向“产业名城”转变。注重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保护,通过工业博物馆、工业旅游、创意文化产业园等形式开展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挖掘工业遗产文化内涵,打造一批集城市记忆、知识传播、文化创意、休闲体验于一体的“生活秀带”。
第四十章大力发展县域经济落实县域主体功能定位,强化要素支撑,加快经济特色化、产业集群化,分类推进县域经济发展。
培育县域特色产业。深入实施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建设工程,突出特色资源、特色产品、特色平台、特色业态,按照“一县一产业、一县一集群(基地)”,提升壮大先导产业,持续打造规模体量大、专业化程度高、延伸配套性好、支撑带动力强的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做强做优重点中心镇特色产业,强化与中心城市产业互动协作,深度融入产业分工体系。继续实施县域经济分类考核。到年,全省力争培育形成25个年产值亿元、5个亿元、2个亿元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
强化县域要素保障。创新人才培养引进*策措施,加大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吸引力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对县域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产地批发市场、小微创业园、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项目用地支持力度。支持县域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网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度下放县域支行贷款审批权限。引导县(市)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县域企业上市挂牌。
第四十一章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完善区域战略统筹、区域合作互助、区际利益链接等机制,推动区域板块协调联动发展。
深化区域合作互助。加强南北结对合作和园区共建,加大财税、金融、土地等支持力度,推动阜合、亳芜、宿马以及蚌铜、霍新等合作共建园区发展,推动产业分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治理、对外开放、改革创新等协调联动,共建产业、技术、创新、人才等合作平台。积极探索建立跨区域协调治理模式,鼓励成立多种形式的城市联盟。加强重点流域上下游地区合作,创新和完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合作共建、利益共享的合作新机制。统筹推进对口支援西藏、*和三峡库区,实现合作共赢发展。
加强区域*策保障。实行差别化的区域*策,改善区域板块不平衡现状。支持市、县(区)制定吸引国内外人才的相关*策。结合各地基础条件,对设区市分类考核。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充分考虑地区间支出成本因素,切实增强欠发达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支持六安市在大别山等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围绕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区域一体化、资源环境协调等重点领域,建立区域协调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客观评价区域发展的协调性。
创新市场化协调模式。建立各类市场主体协同联动机制,鼓励行业组织、商会、产学研联盟等开展多领域跨区域合作,消除歧视性、隐蔽性的区域市场准入限制,促进区际生产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创新多元化融资与运营机制,鼓励建立区域发展基金,构建市场化的跨区域产业转移、园区合作共建的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形成区际利益链接新模式。
第十篇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全面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
统筹推进人的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促进更多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加快推进现代化都市圈和城市群建设,构建以中心城市为引领、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空间布局,高品质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城市,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拉动内需的巨大动能。
第四十二章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坚持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升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便利性、归属感、获得感。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增强农业转移人口在城落户意愿,鼓励城镇简化户籍迁移手续,提高落户便利性。提高城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积极性,强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支持,加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与吸纳落户数量挂钩力度。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农村权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允许进城落户农民继续保留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完善涵盖确权登记、利益补偿和规范流转的一揽子*策体系。完善居住证制度。立足主体功能定位,引导农业人口分区域、有重点地向城镇有序迁移。
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切实提升农民就业创业能力,广泛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向现代产业工人转变。提高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水平,将更多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纳入保障范围。加大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教育保障力度,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入园*策。完善医疗卫生属地化管理制度,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运用信息化手段建设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提高社保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效率。优化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重点加强城市新城区、县城等区域公办幼儿园、中小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帮助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家属快速融入城市生产生活。
第四十三章完善城镇化空间布局坚持统筹规划、优化布局、分工协作、以大带小,推动都市圈和城市群健康发展,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空间格局。
推进都市圈和城市群建设。加快完善合肥都市圈常态化协同机制,引导圈内城市调整优化功能定位,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一体化发展格局。结合引江济淮工程建设,支持合肥滨临长江发展,密切与皖江城市带关联互动;增强合肥都市圈对沿淮地区的辐射带动,促进皖北城市加快发展。鼓励省内空间距离较近的城市加快组群发展,促进合六、合淮、芜马、芜宣、铜池、淮(南)蚌、淮(北)宿一体化,在城市规划统筹协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发展合作共赢、公共事务协作管理、生态环境联防联治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依法稳妥推动行*区划调整,有序推进“县改区”“县改市”。
加快构建多中心城市发展格局。支持合肥朝着国家中心城市发展,加快“五高地一示范”建设,高标准推进滨湖新区建设,全面提升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功能,加快建成国际化新兴特大城市。支持芜湖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四个名城”建设,高标准推进江北新区和航空新城建设,争创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提升城市能级,加快建成长三角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化大城市。推进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支持安庆打造长三角区域重点城市、全国重要的现代绿色安全综合性化工产业基地;支持阜阳打造长三角区域重点城市、中原城市群区域中心城市;支持蚌埠打造淮河生态经济带和皖北地区中心城市、世界级硅基生物基制造业基地;支持*山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旅游城市、美丽中国建设示范城市。推进长三角中心区现代化城市建设,支持马鞍山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打造长三角有影响力的智造名城;支持铜陵打造全国资源型城市示范城市、国际铜产业集聚发展高地;支持滁州打造全国重要智能家电、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基地;支持池州建设现代化滨江产业新城,打造长三角重要山水生态城市;支持宣城打造承接东部产业和资本转移的新型加工制造基地、长三角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打造省际毗邻区域中心城市,支持亳州打造全国重要现代中药产业基地、养生文化旅游基地;支持宿州建设长三角区域重要数字经济基地、现代物流基地;支持六安打造合肥都市圈协同创新产业基地、全国知名红色旅游示范基地和康养基地。打造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城市,支持淮北打造国家航空材料生产基地、能源安全保障基地、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基地;支持淮南打造全国重要能源基地、煤基产业生态示范基地、全省重要先进制造业基地。制定新一轮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城市高质量发展*策体系,支持各城市按照功能定位完善规划建设。支持资源环境承载力强、产城融合良好的城市谋划设立省级新区、郊区新城。
加快中小城市发展。实施现代化中小城市培育工程,引导产业和人口在资源环境承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县城和小城镇布局。坚持把县城打造成为承接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市民化的主载体,加快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优化县城医疗卫生、教育、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社会福利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围绕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完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县城公共厕所。围绕市*公用设施提挡升级,推进市*交通设施、市*管网设施、配送投递设施、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和县城智慧化改造。围绕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完善县城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冷链物流设施和农贸市场。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县域特色经济及农村二三产业在县城集聚发展。支持条件好的县城创建国家级、省级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城,依法开展人口较大县城设置街道改革试点。高质量建设特色小镇,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管理体制改革。
第四十四章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加快新型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更好满足市民的经济需要、生活需要、生态需要和安全需要。
完善城市综合功能。优化城市交通枢纽布局,加快构建集约低碳、多方联动的城市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城市干道建设,提升城市路网密度,完善城市慢行系统。加大公共停车场、立体车库、充电桩等设施建设,重点解决老城区、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提升城市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补齐功能短板。支持休闲度假城市和大型旅游综合体、中央游憩区建设,发展城市绿道、骑行公园、慢行系统,拓展城市运动休闲空间。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镇老旧小区、街区、厂区改造,基本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加强房地产市场供需双向调节,支持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建立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在人口净流入、房价高的大城市重点发展*策性租赁住房。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完善长租房*策,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市场,引导企业租赁分散式住房、集中改造后开展租赁经营,支持房地产企业调整资产配置持有住房用于租赁经营。
建设安全韧性城市。实施城市防洪体系建设工程和城市内涝治理整体工程,持续开展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和积水点治理,降低内涝风险,着力解决“城市看海”问题。健全海绵城市建设标准体系,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小区雨洪蓄排能力。加快城市及周边河湖等水系综合治理。加强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完善城市管网系统,稳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高城市既有建筑灾害设防标准、完善防御设施,健全防灾减灾基础工程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应急避难场所。提高城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综合治理城市公共卫生和环境。
建设绿色人文城市。着力优化城市生态空间格局,加大城市生态廊道建设,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质,贯通和拓展城市绿道,整体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强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实现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快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基本消除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完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和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全面提升城市设计水平,加强对城市形态、城市轮廓、建筑景观与色彩、标志系统等要素的建设引导,避免“千城一面”,塑造城市风貌。保护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厚植城市人文底蕴。
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把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作为衡量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完善覆盖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更新等各环节的城市全生命周期发展模式。加强城市公用设施智慧运维、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提升城市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快解决交通拥堵等城市治理顽症。改善城市“微治理”,增强社区统筹调配资源的能力。
第十一篇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共同打造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
坚持上海龙头带动,携手苏浙扬皖所长,全面落实国家规划纲要及安徽行动计划,深入实施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项行动,积极推进重点协同事项,在长三角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勇当科技和产业创新开路先锋、加快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中更好展现安徽担当作为。
第四十五章全面推进与沪苏浙协同合作以一体化的思路和举措,促进创新共建、协调共进、绿色共保、开放共赢、民生共享,协同推动长三角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设一体化协同创新体系。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深化合肥、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两心”同创,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科技创新前瞻布局,共建一批高水平创新高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增强高水平科技供给能力。推进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落地运行,打通重大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关键环节,提升引领未来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策源能力。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联合攻关,共同承接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科技创新资源和平台共建共用共享,探索区域创新收益共享机制,逐步扩大长三角创新券使用范围。
加快优化一体化产业分工协作。推进长三角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扩链行动,提升重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核心元器件、工业软件稳定供应水平。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推进G60产业联盟和沪宁合产业创新带建设,谋划建设宁淮宣*经济成长带,推动中心区传统产业向中心区以外城市升级转移。推进数字长三角建设,协同布局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实施长三角“感存算”一体化超级中试中心等重大战略项目,共建长三角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发挥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联盟作用,搭建产供销对接平台,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依托企业家联盟、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大力推进产业协作、技术对接和市场融合。
加快夯实一体化绿色发展基础。合力建设长江、淮河生态廊道和皖西大别山、皖南—浙西南生态屏障,筑牢绿色发展本底。联合实施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深入实施长三角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和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强化长江、淮河、新安江—千岛湖等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治理,推进沱湖和洪泽湖流域等重点跨界水体共保联治。完善和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推动建设长三角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打造“无废城市群”。探索建立毗邻地区同等生态环保考评体系,推进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一体化和行*处罚裁量基准一体化,合力建设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协同实施一批绿色发展重大工程,共建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推进杭*绿色产业带建设。
加快提高一体化开放合作水平。对接服务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型企业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积极参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一步加强与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设施联通和功能对接,强化各类品牌展会和相关贸易投资活动协调联动。推进与沪苏浙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共建高水平开放平台。推动海关高质量一体化改革,共同提升长三角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货物流转效能,积极推动长三角区域空港口岸外国人小时过境免签*策在全省对外开放空港口岸落地。加快构建一体化基础设施体系和开放大通道大平台,大力推动省际待贯通公路、航道建设,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世界级机场群,建设长三角能源应急供应保障基地和一体化防洪体系。
加快构建一体化市场体系。加强与沪苏浙人力资源市场融合接轨,推动人才资格认证标准统一,推动建立互认共享的人才评价和培养机制。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互设分支机构,推动建立长三角区域性股权市场,共同设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投资基金,提升发展合肥国际金融后台服务基地。支持长三角公共资源交易联盟建设,加强与沪苏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共享,构建长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深入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推动市场监管一体化。共建长三角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共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造国际一流市场环境。
加快提升一体化民生服务能力。常态化推进长三角疫情联防联控“7+5”工作机制和协同事项,建设长三角公共卫生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加强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衔接。加强区域教育标准体系建设,深化校长和教师交流合作机制,推动长三角地区职业教育协同发展。共同打造上海“一大”会址—浙江嘉兴南湖—淮安周恩来故里—皖西大别山红色旅游等高品质精品线路和特色产品,共同办好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等文化品牌活动。推动汽车运动产业一体化发展,打造全国一流汽车自驾营地集群。合作建设一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医院联盟、专科联盟建设。制定实施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策方案,逐步实现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统一,建立健全长三角异地费用联审互查机制。开展区域一体化养老试点,加快打造长三角健康养生基地。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实现长三角地区国家综合档案馆异地查档在线出证。
加快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地方立法和执法工作协同协作常态化机制,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等领域开展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协作。深化三省一市*协交流合作,常态化开展联合调研和联动民主监督。健全省级层面重大合作事项协调机制,强化规划、*策和项目协同。探索建立权责清单“长三角一单”,加快“一网通办”平台互联互通。健全统一高效、协调有力的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联防联治、基本公共服务、信用体系等方面推动制定区域统一标准。协同完善统计合作与交流机制,强化经济普查、统计服务、统计基础建设等方面合作。探索建立完善同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干部培养交流机制,推动建立互派干部挂职、跟班学习和实践锻炼常态化机制。
第四十六章大力推动五个“区块链接”聚焦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聚力打造五个“区块链接”,加快形成重要战略支点,带动全省域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深入谋划共建“一地六县”长三角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集中合作区建设。先行推进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全面总结评估实施成效,规划建设覆盖上海光明集团绿色发展基地和苏浙皖毗邻六县(市)的“一地六县”长三角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集中合作区,复制推广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制度创新经验,统一规划管理、统筹土地管理、推动要素自由流动、创新财税分享机制、协同公共服务*策,加快布局建设一批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公共服务、产业合作重大项目,积极探索打造长三角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践行“两山”理念样板区、新兴产业集中发展区、生态型产城融合先行区、一体化合作发展体制机制试验区和文化旅游休闲康养基地的新路径。
高标准打造“3+N”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复制推广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制度创新经验,坚持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建设顶山—汊河、浦口—南谯、江宁—博望及杭州—*山、宣城—湖州、和县—浦口、天长—六合、徐州—宿州—淮北、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开发区等“3+N”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加强跨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衔接,推动基础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协作、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一体化发展,着力打造跨行*区协同发展的产城融合新城区。
高能级建设各类省际产业合作园区。坚持分类施策、梯次推进,加大*策支持力度,全面提升园区基础设施条件、配套服务功能和产业承载能力,完善跨区域产业转移、园区合作的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促进要素对接和制度对接,推动主导产业集群集聚发展。
高质量推动各设区市与沪苏浙相关市(区)共建合作。支持合肥、*山与杭州,淮北、宿州与徐州,亳州与衢州,蚌埠与苏州,阜阳与上海徐汇,淮南与上海闵行,滁州、芜湖与南京,六安与上海松江,池州与上海长宁,铜陵与常州等进一步深化战略合作,支持马鞍山与南京加快对接,推进跨界示范区建设,推动各设区市深度融入长三角城市群及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都市圈,共同提升长三角城市发展质量。
高水平推动各市城区与沪苏浙相关市城区对口合作。持续深化合肥包河区与杭州余杭区,淮北相山区与上海嘉定江桥镇,宿州埇桥区与徐州铜山区,阜阳颍泉区、颍州区与上海松江石湖荡镇,阜阳颍东区与上海松江车墩镇,淮南田家庵区与常州天宁区,宣城宣州区与南京高淳区,*山徽州区、*山区与杭州萧山区、富阳区等对口合作,支持各市城区通过多种灵活方式,与沪苏浙相关市城区开展全面合作,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共建格局。
第四十七章高水平打造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全面落实国家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若干*策措施,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打造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
打造“6+2+N”产业承接平台。用足用好用地保障、人才培育引进、电力和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等重大*策,完善园区供电、供热、给排水、燃气、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加快布局新型信息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推动承接平台提高空
间集聚度、加速产业集群化、提升科技创新力,建设成为长三角高质量承接产业转移优选地、中西部地区产业集聚发展样板区、淮河生态经济带产城融合发展先导区、重要的能源和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及先进制造业基地。
创新产业承接模式。健全完善集聚区联动机制,推动集聚区采取园中园、委托管理、投资合作等模式与沪苏浙及合芜马等地共建合作园区,探索建立要素投入共担和财税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对接机制,加快承接长三角中心区产业转移,大力发展先进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改造提升能源原材料,做强做优装备制造业,提质升级消费品工业,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高效生态农业,引导产业集群集聚和产城融合发展。坚持生态优先,严格产业准入,注重环境保护,强化与能源双控目标任务的衔接,促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集聚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第十二篇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建设创新型文化强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大力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全面彰显“徽风皖韵”和时代特征,凝聚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的强大正能量。
第四十八章全面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加快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构建点多面广、功能完备的服务圈。建好用好“学习强国”安徽平台、安徽先锋网等,打造网上理论传播矩阵。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广泛开展*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用好安徽特色*史资源,弘扬*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展陈提升工程,激发全社会铭记历史、缅怀先烈、报效国家的爱国热情。持续提高公民文明素养。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持续打造好人安徽品牌。实施文明创建工程,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行动,培育一批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大力倡导全民阅读,推广城市阅读空间,提升农家书屋服务管理水平,建设书香安徽。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第四十九章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全面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提高公共文化供给能力。实施精品出版、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地方戏曲振兴、文化名家培树等工程,加强现实题材创作生产,建立安徽文艺创作题材库,聚焦中国共产*成立周年、*的二十大等重要时间节点,推出一批“四个讴歌”重点作品。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打造新型主流媒体,建设1个省级技术平台、3家主流新媒体集团、省市县3级传播矩阵。支持省级媒体跨区域跨行业整合资源,鼓励市级媒体集团化发展,推动县级融媒体中心提质增效。深化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供给。加强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建设,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健康、可持续发展。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推动高校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化设施向社会开放。加快档案事业发展,推进档案信息化战略转型,实施档案公共服务惠民行动。支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
提高公共文化覆盖面。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供给、队伍建设、资金配置,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持续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整体功能,扩大“文化进万家”“乡村春晚”覆盖面。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提升中国农民歌会、中国*梅戏艺术节、中国李白诗歌节、文房四宝文化旅游节影响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乡村文化品牌。加强重大文化设施和文化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建立健全五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推进各级工人文化宫建设。
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加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管理,提升研究水平,发挥国家级和省级课题、社会科学奖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动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推进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加强与沪苏浙高端智库合作交流,培育建设一批省级重点智库,提升理论创新、咨*建言、舆论引导、社会服务等功能。规划建设一批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社会科学学术共同体,打造安徽哲学社会科学优势学科集群。强化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搭建高端学术交流平台,营造良好学术环境。
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重点工程和基地建设,保护传承弘扬徽文化(新安江文化)、长江文化、淮河文化、大运河文化、红色文化,构建系统的地方文化体系,促进江南文化融合贯通。推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和夏代史研究,支持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加强考古发掘和课题研究,重视文献收集整理利用。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加快国家文化公园、国家级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力度,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颁布实施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推进革命文物、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利用。深入挖掘文化遗产内涵,创新文化遗产传播方式。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提炼经典地方文化元素纳入城乡规划设计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进非遗传承人记录和研修研习,启动非遗数据库建设工程,建立一批非遗科学研究基地。推进优秀传统文化普及,融入思想道德、文化知识、艺术体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环节,构建优秀传统文化课程体系。运用新媒体等现代化手段,加快传统文化创新发展和推广传播。支持*山市建设国家徽学研究院。
第五十章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提升文化旅游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
增强文化产业竞争力。完善文化产业规划和*策,健全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体制机制,营造充满活力的文化产业创新生态。实施文化产业优化升级工程,加强文化品牌建设,落实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发展壮大文化市场主体,深化省属文化企业改革,支持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扶持中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培育一批创新型文化创意领*企业。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好用好文化和旅游产权产品交易平台,培育壮大版权保护、评估鉴定、信息咨询等文化中介机构,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推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完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文化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向制造业全过程渗透。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健全文化投融资体系,争创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
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加强重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高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力度,争创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培育形成一批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加快推进旅游休闲设施建设,着力打造高山避暑、温泉养生、生态度假等新业态,推动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型。加快红色旅游内涵式发展,完善全省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体系。推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打造一批具有历史特征、地域特点的乡村旅游品牌,开发一批特色突出、主题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加快推进民宿发展,培育多元住宿业态。围绕长江、淮河、江淮分水岭、江淮运河等资源建设旅游廊道,持续推出自驾、研学、摄影、徒步等主题旅游精品线路。加快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提升服务功能。
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优化文化旅游产业空间布局,高水平建设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合肥都市圈文化发展核心区、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红色旅游发展示范区和皖江文化发展集聚带、淮河文化发展集聚带。打造文化旅游创新示范区,推进旅游景区、线路、业态、商品、企业“五个一批”精品打造工程。支持打造一批高品质的文化旅游特色小镇、特色园区(基地)、特色街区、特色乡村以及旅游演艺等特色产品。加快实施“互联网+文化旅游”计划,推动线上线下互动营销、融合营销。实施旅游商品提质工程,加强文化旅游商品便携化、符号化、品牌化建设,提升文化内涵。加强对外文化旅游宣传,拓展文化旅游交流项目,办好安徽国际文化旅游节、安徽国际旅行商大会、安徽国际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中国国际动漫创意产业交易会等活动,推动*山国际文化旅游论坛落地。全方位讲好中国故事安徽篇,传播好中国声音安徽版,不断提升安徽文化影响力。
第十三篇践行“两山”理念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遵循自然规律和客观规律,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进生态省建设,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江淮美好家园。
第五十一章全面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打造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全新版,构建综合治理新体系,使安徽成为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的战略节点、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主动脉的战略链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力*的战略力量。
加强源头治理。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完善“”岸线分级管控措施,深入推进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和生物多样性保护“7+1”行动。深化“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反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全面排查整治关联性、衍生性问题。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和尾矿库污染治理等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开展长江全流域入河排污口、生活垃圾渗滤液等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打击非法码头、非法采砂成效,强化“三磷”污染整治。
加强系统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大力推进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提升工程和皖西大别山、皖南山区生态屏障建设。持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长江两岸造林绿化、退耕还林还草,完成沿江两岸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全面建成沿江绿化带。强化扬子鳄、安徽麝、大别山五针松、银缕梅等珍稀濒危动植物资源保护,持续实施长江江豚、中华鲟、长江鲟等珍稀濒危物种拯救行动计划。
加强协同治理。大力推进上下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早日重现“一江碧水向东流”的胜景。完善长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和预警应急体系,推行环境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强化区域联动,协同打击跨区域违法行为。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围绕沿江岸线、河段、区域、产业,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
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巩固长江禁捕退捕成果,开展禁捕管理秩序和涉渔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全面落实养老保险*策,适当延长过渡期生活补助发放期限,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渔民纳入兜底帮扶和社会救助体系。强化就业跟踪帮扶,引导企业、社会组织、扶贫车间和就业基地等定向安置退捕渔民,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支持渔民退捕转养,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池塘养殖、水产品加工、休闲渔业等涉渔产业,增加就业空间。提升执法能力,加快实现长江水域视频监控全覆盖,建立“水陆并重”执法监管体系,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全链条严厉打击捕捞、运输、销售、消费等各个环节违法犯罪行为。调整完善水生生物保护管理制度,推动资源养护和合理利用互促共赢,构建长江禁捕退捕长效管控机制。
第五十二章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强化绿色技术创新驱动,完善绿色发展制度体系,探索低碳发展新路径,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全面绿色转型。
推动产业绿色发展。将“生态+”理念融入产业发展全过程、全领域,促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绿色化。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以高耗能行业为重点,推进产品设计、生产工艺、产品分销、运营维护和回收处置利用全过程绿色化。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采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培育壮大节能环保、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新产业新业态,引导使用低氨、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农药、化肥,提升现代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
推行绿色生活方式。转变传统消费方式,培育生态消费、绿色消费理念。大力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器具、绿色建材、生物基可降解聚酯等绿色产品。推广环境标志产品,鼓励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干洗剂。统筹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完善绿色发展*策体系。推动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完善绿色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制度。实施有利于推动绿色发展的价格、财税、投资等*策,健全绿色金融体系,营造有利于绿色产业发展的营商环境。健全推行绿色设计的*策机制,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国有企业率先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推行绿色产品*府采购制度。
加快推进低碳发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按照碳排放达峰和能源高质量发展要求,制定实施全省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严控煤炭消费,推进重点领域减煤,严控新增耗煤项目,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改、扩建项目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为碳排放达峰赢得主动。控制工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发展低碳农业。加强城乡低碳化管理,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加强废弃物低碳化处置。开展蚌埠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发电等技术场景应用和产业化示范。在公共机构开展碳中和试点。
第五十三章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升级版,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使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美好,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综合实施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一季一策”“一城一策”,推动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持续调整优化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水泥、钢铁、玻璃、陶瓷等行业提标改造,开展工业VOCs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分梯次推进城市PM2.5浓度下降。加强城市大规模建设地区扬尘网格化管理。加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深化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措施。制定实施一批地方排放标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持续推动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管理。加强重点河湖水环境治理。统筹考虑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文化和岸线多方面的有机联系,推动重点河湖水域综合治理。持续改善长江、淮河、巢湖流域水体水质,稳定保持新安江水环境质量。实施重要水源地保护工程,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推进水源地生态治理,突出抓好江河源头区和现状水质好于Ⅲ类江河湖泊的水生态系统完整性保护。强化涉水空间用途管控,提升河湖等水域空间监管能力和水平。完善重点河湖水量调度方案,落实生态流量管理目标。强化重点水土流失区治理,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快实施巢湖、新安江、涡河等重点河湖水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工程。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地下水,强化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有序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加强皖北地区地下水降落漏斗治理。支持合肥争创国际湿地城市,大力建设环巢湖生态示范区,高水平建设环巢湖湿地公园。提升土壤污染和固废危废防治水平。聚焦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防范土壤污染风险。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突出工业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鼓励各地创建“无废城市”。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并逐步覆盖到建制镇。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完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全面依法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完善监管体制,提升监测能力。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提高公民环保素养。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健全环境治理法规体系,完善地方法规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标准。加强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落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第五十四章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严格保护生态空间。编制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修复工程,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外来物种管控。加强生态空间整体保护,重视山体形貌维护、植被修复养护、水系岸线防护,修复和改善自然生态环境,提升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在所有自然生态空间实行用途管制制度,对依法保护的生态空间实行承载力控制,确保生态系统的持续稳定。
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推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协同、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与多元补偿机制,积极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全面落实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分类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健全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制度,合理实施休耕、禁养、禁渔、禁伐、禁采。
推深做实河湖长制。建立健全总河长令、督察、考核、问责等制度。完善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机制,推行联合河湖长制,强化跨界河湖治理管护。持续推进河湖整治专项行动,健全“河(湖)长+”协作机制。落实日常管护保洁制度,加大管护投入,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加快视频监控、遥感遥测、无人机等技术运用,提高河湖监测能力。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完善一河(湖)一策,实施综合管护。
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长江、淮河、巢湖等全省水域和森林、湿地、耕地、空气等其他生态领域推广新安江模式,推广“生态美超市”。建立新安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完善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全面推行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以市级横向补偿为主、省级和中央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支持打造国家级交易中心。深入推进金寨、石台、岳西、歙县、休宁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
第五十五章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完善五级林长目标责任体系,健全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强化护绿机制,实施环*山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建设,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开发和联防联控,开展跨区域联防巡护。完善增绿机制,深入实施“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严格管绿机制,加强林业执法体系建设,严格林业生态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健全用绿机制,做大做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林业产业集群,促进林业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深化活绿机制,推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全林业产权制度,完善承包林地“三权”分置制度,推进林业“三变”改革,打造国家级林权交易中心。巩固提升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强化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林长组织体系。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省级林长制度,健全基层林长履职机制,形成“省级总林长负总责、市县级总林长抓督促、区域性林长抓调度、功能区林长抓特色、乡村林长抓落地”组织体系,实现林长责任范围全覆盖。完善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全面建立“一林一档”信息管理制度、“一林一策”目标规划制度、“一林一技”科技服务制度、“一林一警”执法保障制度、“一林一员”安全巡护制度。第五十六章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完善能源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制度,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幅降低资源消耗强度,全面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
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强度,有效控制能源消费增量,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合理用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引导能源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强化源头控制,严格高耗能产业规模和项目数量控制,杜绝低效高耗能、高耗煤项目。加强重点领域与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开展节能诊断和节能改造,强化节能监察,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并强化数据运用。
完善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健全省市县三级行*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体系,科学制定用水定额并动态调整。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实施节水行动,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重点地区节水开源等领域节水工作,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配套建设计量设施,健全农业节水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居民用水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等措施。到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16%。
实施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和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控制。健全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体系,推广节地模式和技术,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强耕地保护,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完善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加大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力度,围绕优势矿产资源和紧缺型矿产资源,提升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利用水平。强化矿产资源保护,优化矿业权出让流程,坚持适度开发。加强绿色矿山建设,落实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积极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完善废弃矿山修复激励机制,健全在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与基金年报制度,支持两淮等采煤沉陷区、马鞍山等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打造生态修复治理样板工程。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入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健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策体系。加快推行源头减量、环境友好、资源循环、末端治理的生产方式,实现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建立循环型产业体系。以多功能大循环农业为导向,推进农产品、林产品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拓展农业林业多功能性,构建生态循环农业体系。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城市典型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建立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共生体系。高标准建设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
第十四篇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改革开放新高地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依托强大国内市场和区域市场,高水平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
第五十七章高质量建设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
对标国际先进规则,用好更大改革自主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进一步强化创新引领,大力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推进行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创新,促进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努力建成贸易投资便利、创新活跃强劲、高端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支持合肥片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引领区,支持芜湖片区打造开放型产业集聚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先导区、江海联运国际物流枢纽区,支持蚌埠片区打造世界级硅基和生物基制造业中心、皖北地区科技创新和开放发展引领区。
加强制度创新探索。借鉴国内先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经验,深入推进系统改革、集成创新,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特别清单,构建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支持各片区开展差别化探索,在营商环境、投资贸易、金融开放、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领域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全面提升综合保税区、海关进境指定监管场地、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出口产品公共海外仓、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等开放平台功能。
全面放大辐射带动效应。强化三个片区协同联动,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形成改革创新整体合力。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与全省经开区、高新区协同配合,支持合肥片区带动江淮、辐射全省,芜湖片区带动皖江、辐射皖南,蚌埠片区带动沿淮、辐射皖北。按照“成熟一批、建设一批”原则,支持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与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市开展联动创新区建设。
第五十八章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秉持绿色、开放、廉洁理念,深化务实合作,加强安全保障,促进共同发展。
优化提升开放通道。构建多维立体、畅通高效的对外开放大通道,打造“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淮河生态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多通道融合的战略支点。拓展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加快建设辐射中西部、通达东南沿海的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网络。提升合肥等中欧班列功能和覆盖面,联通芜湖、蚌埠等地,创建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示范工程,增强境内外货物集散能力。拓展连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整合长江与淮河岸线资源,完善陆港衔接体系,深化与沿海港口合作,开辟沿海及东亚、东南亚海上航线。拓展连接空中丝绸之路,加密开通“一带一路”沿线航班,构建覆盖世界重要城市的航空体系。
深化国际产能合作。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走出去,扩大双向贸易和投资。引导建材、汽车、家电、工程机械、农业、有色、资源能源等行业优势企业扩大对外投资合作,加快构建设计研发、加工制造、营销推广、物流集散、售后服务等一体的跨境产业链体系。加快对外承包工程转型升级,引导有实力的路桥、房建、水电等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带动装备、技术、品牌、服务、标准走出去。鼓励企业在境外建立或并购科技研发平台。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合作,继续深耕发达经济体等传统市场,大力拓展新兴市场,推动第三方市场合作。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欧投资协定,加大对协定成员国市场开拓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增强境外业务能力,推动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联合走出去。依托重大产能合作项目、合肥中欧班列境外到达城市,打造产业定位清晰、区位优势突出、运营管理先进、生态效应明显的境外经贸合作区。
推动外贸创新发展。支持跨境电商平台和海外仓建设,发展跨境物流,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加快合肥、芜湖、安庆等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蚌埠、宣城等有条件的市争创国家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和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深化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支持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支持合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推进蚌埠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建设。实施外贸主体培育壮大工程,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外向型大项目,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外贸产业集群。
密切人文交流合作。大力推动公共卫生、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科技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媒体智库等领域国际合作,密切妇女、青年、残疾人等群体交流,扎实开展援外工作,促进民心相通,凝聚共识和力量。加强与俄罗斯特别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合作,推动与德国经贸人文交流。深化国际友城建设,着力打造一批精品友城。加强与外国*府机构、国际组织、民间团体等友好往来。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营造有利国际舆论和外部发展环境。
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落实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提高外籍商务人员来皖便利度,健全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贸易“单一窗口”,推进通关数据互换、口岸物流信息对接、企业信用信息互认、监管执法信息共享,提高口岸物流综合服务效能,巩固压缩货物整体通关时间成效。
强化开放安全保障。完善开放监管体系,落实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健全“一带一路”投资合作的*策和服务体系。引导境外投资健康发展,加强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提高境外安全保障和应对风险能力,维护企业海外合法权益。加强境外投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涉外法律、会计、税务、投资顾问、资产评估、风险评估等中介机构发展,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树立中国投资形象,实现与投资目的国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第五十九章协同推进中部地区崛起
围绕中部地区“一中心四区”战略定位,协同推进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落地,努力在中部地区崛起中走在前列。创新推动制造业协同发展。加强与中部省份产业分工协作,发挥创新资源优势,拓展与中部省份在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攻关等方面合作空间,形成一批应用成果。协同推动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等优势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共建中部地区技术交易市场联盟,推动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鼓励采取“飞地经济”、要素合作等模式,与中部其他省份共建产业转移合作园区。促进跨省域协调发展。加强与中原城市群、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淮海经济区的融合发展,在战略规划、产业协同、要素配置、生态环保、口岸通关等领域全面合作。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享、生态旅游为重点,积极参与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内城市间合作。以合肥、武汉、长沙、南昌为主体,完善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会商机制。深化安庆—九江—*冈、宿州—徐州、*山—衢州—上饶合作发展。推动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和资源互联共享,实现中部地区住院费用异地直接结算。加强鄂豫皖大别山和闽浙皖赣生态旅游圈合作。积极参加中部地区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支持芜湖、马鞍山、铜陵等市积极参与重点流域协调发展。持续放大*策效应。落实欠发达县(市、区)继续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策、老工业基地城市继续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有关*策,全面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策。加大人才自由流动,实行双向挂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灵活多样的人才柔性流动*策,推动人力资源共享和服务*策有机衔接。第六十章打造高能级对外开放平台深化国际合作,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包容力、承载力、影响力的开放平台,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面提升展会能级。聚焦国家战略、产业创新、人文生态,谋划打造一批具有双向开放推动力的品牌展会、国际峰会、高端论坛、重大赛事和国际交流合作基地。聚焦RCEP,围绕中东欧、德国等重点国别(区域),谋划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合作新平台。支持各市举办经贸类、消费类、民生类展会。推进展会模式创新,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线上线下同步互动、有机融合的办展新模式。推动展览机构与国际知名的展览业组织、行业协会、展览企业等建立合作机制,提高展会质量和效益。兼顾公益性和市场原则,提升展会场馆承载力和使用率。
培育发展国际合作产业园。坚持国际特色、全球定位,加快中德、中韩等国际合作产业园发展。精准对接合作国家(地区)前沿技术、新兴业态、高端装备和先进制造,促进产业快速切入国际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注重引资引智引技相结合,加强与合作国家(地区)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合作。支持外国机构、企业、资本依法合规参与国际合作产业园运营。围绕外资主要来源地、重大外资项目和国际友城资源,培育一批新的国际合作产业园。到年,建设15家左右高质量国际合作产业园,集聚一批世界强、全球行业龙头、隐形冠*等具有代表性的外资企业。
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口岸建设。推进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提质增效,整合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保税展示交易业务,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探索发展保税研发、境内外维修等高附加值产业。支持蚌埠、宣城等有条件的市申建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快递类海关监管场所。进一步提升口岸开放水平,积极申建国家一类口岸,推动阜阳、九华山、芜湖宣州等机场口岸开放,鼓励第一进境地口岸申建与本地产业发展关联度高的进境指定监管场地。
提升招商引资水平。支持各地依法推进招商引资*策创新。深化“六百项目对接”,充分运用专业招商、委托招商、“基金+产业”招商、以商招商、线上招商等模式,实行更加灵活的激励措施,大力引进国际知名企业和高端要素。加大境外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积极有效借用国外优惠贷款。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合作交流,推进与香港在金融贸易、基础研究、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方面合作,推进与澳门在展会、金融、中医药、文化等方面合作,推进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海峡两岸产业转型转移示范基地等产业合作园区建设。推动利用省外资金提质增效,推进“徽商回归”,鼓励海内外皖籍人士回乡投资创业。高水平建设安徽(合肥)侨梦苑,打造海外华人华侨创新创业集聚区。
第六十一章推动开发区改革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打造内生动力强劲的开发区升级版。
推动开发区功能提升。深入实施创新能力提升特色产业做强龙头企业培育专项行动,支持开发区围绕首位产业打造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对标沪苏浙等地开发区,优化提升承接能力,促进开发区与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机衔接,完善生活区、商务区、办公区等服务功能。稳妥推进开发区REITs试点,争创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产业转型示范区。依法依规支持省级以上开发区扩容升级,争创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一流高科技园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区以“园中园”方式建设特色产业园。到年,形成一批千亿元级开发区。
建设创新型智慧园区。加快建设开发区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持续提升园区科技和产业创新基础设施。依托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具备数字经济基础的开发区,实施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培育工程。加快推进区块链与实体经济、智慧园区的融合应用,建设省级区块链专业园区。打通跨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推动线上经济产业集聚发展。到年,实现创新型智慧园区建设全覆盖。
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推进开发区条例修订,持续推动开发区整合提升。依法有序推进开发区赋权工作,简化行*审批事权,加大负面清单复制推广。稳妥开展法定机构改革,推进对试点园区的立法授权,实现管理机构权责法定。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区建设,探索多元化运营模式。加快推动区域评估,全面实施“标准地”改革,坚持“亩均论英雄”,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实行全员聘任制和绩效工资制。完善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加大对被表彰开发区的资金、土地指标奖励力度。
第十五篇提高教育和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把发展教育事业和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全面提高人口受教育水平,不断增强健康保障能力,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为人民实现全生命周期的幸福人生提供优质服务。
第六十二章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德育铸*、智育提质、体教融合、美育熏陶、劳动促进“五育并举”行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巩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办好家门口每一所学校。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程,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到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超过92%。强化义务教育基础性地位,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和优质均衡发展,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统筹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学质量水平。推广集团化办学、名校办分校、委托管理、学区制管理、学校联盟等办学形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快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实施城镇普通高中扩容工程,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构建选课走班教学管理机制,提高高中教育普及程度。完善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促进特殊群体教育统筹协调发展,保障平等受教育权利。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增强学生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实践本领,重视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
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发展能力。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持续优化职业教育布局与结构,推动职业院校提质培优,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水平高职学校争创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推进省级高水平高质量技师学院建设,打造一批全国知名的品牌技师学院。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力量,加快培育一批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和骨干特色专业(群)。完善中高职贯通培养体系,精准对接行业和区域发展的实际需求,提升职业院校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建立健全多元主体协同推进、工学交替的中国特色学徒制,完善校企双主体育人、招工招生一体化、经费投入保障等机制,推进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和企业建设。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和职业教育园区发展。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水平。加快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调整投入方式,促进高等教育结构优化。持续推进“双一流”建设,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办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支持合肥工业大学和安徽大学等高校建设一批世界一流学科,积极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在皖设立分支机构,扩大“双一流”建设高校招生规模。加快推进地方高校转型发展,完善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应用型高水平大学、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标准,依托省部共建、省市共建,分类建设一批在全国同类高校中富有特色和竞争力的高校,推动符合标准的学院更名为大学。建设国际化新型高水平大学,打造高端创新人才集聚平台和培育基地。全面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实施高校高峰学科建设五年规划。健全高等教育人才分类培养体系,加快培育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支持高校科研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发展,深化安徽高校协同创新联盟建设。
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教师。推进高校、中小学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完善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实施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和“特岗计划”。健全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和人才引进机制,完善师范生招录*策,适当提高高校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加强幼教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强化教师待遇保障。
深化教育改革开放。健全教育管理体制,创新办学体制,完善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培育教育服务新业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扩大高校学科专业设置自主权,健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机制。运用信息技术,更新教育理念,发展在线教育,加强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以及艺术多领域融合的综合教育。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突出素质教育评价。精简评审评估评价和检查事项。深化思*课改革创新,统筹大中小学思*课一体化建设,推动思*课建设内涵式发展。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选树一批课程思*建设先行高校。完善终身学习体系,构建安徽资历框架,推进学分银行建设,建设学习型社会。扩大教育开放,鼓励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办好对台交流项目,推进“留学安徽”。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友好省州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设。
第六十三章全面推进健康安徽建设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实施健康安徽行动,把健康融入所有*策,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构建“1+5+N”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疾病控制机构职能设置,构建“大疾控”,统筹推进传染病、重大疾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防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强化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协调联动,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加强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早期监测预警,建设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完善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提高局部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物资战略储备,建立医疗应急物资分级储备系统。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加强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建设,布局建设公共卫生科技支撑平台,加强药品和疫苗科研攻关,加快培养防治结合的全科医学人才,优化医护人才培养结构。强化慢性病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持续加强健康管理。重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管理,推进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
加快医疗卫生资源提质扩容。建医院(医院),提升临床基础研究和科研攻关能力。积极引进优质医疗资源,全面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努力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加快医疗资源区域均衡布局,实施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项目,建设省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医院医院疑难重症诊疗能力。通过改造升医院总量,增加高水平医疗资源供给。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分类推进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加强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稳妥推进中外合资医疗机构建设。实施“江淮名医”“徽乡名医”选拔培养工程、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百千万”工程,加强村医队伍建设。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建立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部)中心和全省统一的远程医疗服务平台。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专项行动,推动“北华佗、南新安”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加快中医药事业产业融合发展,建设中医药强省。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确保市、医院全覆盖,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医院医教研协调发展,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同攻关,完善中医药参与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争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省级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促进民间特色技术疗法的传承发展。强化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和机制建设,加快中医药高素质特色人才培养引进,打造国家中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基地)、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基地。做优做强现代中药产业,培育“十大皖药”品牌,建设大别山“西山药库”等产业集聚区。支持亳州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举办世界中医药论坛,建设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核心区、绿色中药材种植及观光旅游经济带、未来中医药产业拓展中心。支持*山发挥“新安医学”优势,建设中国皖南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加快健康产业协同创新先行先试。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和开放发展,促进安徽中医药走向世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强化综合医改试点省建设,深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加快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促进医疗机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医院绩效考核,医院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持续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医院管理制度,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推进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和按病种分值(点数)付费试点。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深化拓展爱国卫生运动。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探索更加有效的社会动员方式,提高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实现省级卫生城市全覆盖。全面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加强卫生健康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提高群众公共卫生素养。加快发展健康产业,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健身、食品等融合发展。
建设体育强省。统筹推进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使体育综合实力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盘活存量资源,建设一批便民惠民的体育场馆和社区体育设施,力争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实现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实施全民健身普及工程,大力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积极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市、区)。深化体教融合,全面普及青少年体育运动,促进养成终身锻炼习惯。完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举省体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创新省优秀运动队组建模式、优秀运动员培养模式和竞技体育项目发展动态调整机制,推动竞技体育项目向“奥运优项、全运强项”转型,综合实力跻身全国第一方阵。积极申办全国运动会,打造一批有吸引力的国际性、区域性赛事品牌和体育展会品牌。弘扬中华体育精神,传承推广五禽戏等优秀传统体育项目。创新体育人才引进、培养、选拔、激励保障机制,建立面向全球的体育专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优化体育产业布局,打造合肥都市圈体育产业增长极、皖江城市体育装备制造产业带、皖南体育旅游示范区、皖北体育用品制造业聚集区。
第六十四章实施积极的人口发展战略准确把握我省人口发展趋势和老龄化规律,落实生育*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幼有所育、老有所养的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推动实现适度生育。增强生育*策包容性,引导生育水平适度提升并稳定在合理区间。加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改善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普及优生优育知识,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控,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完善生育支持、幼儿养育、就业等配套*策,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健全婴幼儿托育体系。制定实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奖补*策,促进服务能力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构建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策完备、应享尽享、应护尽护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打造示范样板,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创新发展。加快发展具备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鼓励建设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确保新建小区与配套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开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大力发展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增强家庭照护能力。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制定省养老服务条例,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健全老年人能力评估和长期护理需求评估体系,加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照护。完善养老服务需求侧补贴*策,逐步增强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有序推进社会化运营。统筹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开展省级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探索互助性养老服务等模式。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开展“家庭照护床位”试点。提高新建城区、新建小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比重,推动老旧小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达标。培育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增加社区嵌入式小微型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完善老年人助餐等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支持养老机构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发展养老服务联合体,支持老年人根据健康状况在居家、社区、机构间接续养老。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培育养老新模式、新业态,建设一批养老服务业发展园区(基地)。
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实施老年健康医疗服务建设工程,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支持老有所学,提升老年教育种类和品质。合理配置老年人文体活动场所和设施,开展适宜老年人的文体娱乐活动,加强老年人精神关爱,丰富精神生活。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延长工作年限,支持老年人继续为社会贡献宝贵经验和知识。推动老年产品市场提质扩容,加快老年人适用产品、技术研发和应用,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建设一批居家养老信息化示范项目,发展银发经济。普及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健全老年人社会优待制度体系,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
第十六篇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提高民生工程精准度,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第六十五章提高人民收入水平顺应人民新期待,建立更加有效的收入持续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推动中等收入群体扩围增收,促进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持续缩小,进一步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显著优势。
落实收入分配制度。坚持多劳多得,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职工工资占地区生产总值和企业收益比重,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和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深化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鼓励企事业单位实行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扩大“同城待遇”范围,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实施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建立健全国有资本和公共资源收益分配机制,完善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健全高校、科研院所薪酬激励机制,扩大工资分配自主权。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推动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实施科技型股权分红激励。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合理调节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的分配关系。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策,完善现代支付和收入监测体系。
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鼓励引导低收入群体提升人力资本,主动开展生产经营,积极参加生产劳动,通过自身努力增收致富。建立就业扶助机制,引导城乡低收入群体积极就业,着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增加城乡低收入群体工资性收入。推进产业扶助工程,开展“一村一品”产业培育行动,强化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大农产品推介营销支持力度,引导和支持低收入农户发展电子商务,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完善专项救助制度,重点保障医疗、教育、住房等基本需求,增加城乡低收入群体转移性收入。保障农民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完善第三次分配机制,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培育江淮慈善项目和品牌。
推动中等收入群体倍增。创新实施中等收入群体倍增工程,激发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小微创业者等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中等收入群体扩围增收。培养高水平工匠队伍,完善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贯通职业资格、学历等认证渠道,带动广大产业工人增收。构建农民持续增收长效机制,加快职业化进程。降低创业成本,清除创业壁垒,提升创业参与率和成功率,引导和支持小微创业者在“双创”中实现创收致富。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积极扶持各类院校毕业生成长发展,引导通过高质量就业创业创新增加收入。持续完善税收、住房、社保等配套支持体系,减轻中等收入群体生活成本。
第六十六章强化就业优先*策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推动就业形势保持长期平稳。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强经济*策与就业*策配套衔接,坚持产业升级和扩大就业规模、调整就业结构联动推进。持续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专项活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推进青年见习计划和就业启航计划,建立退役*人高质量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创造更多适合农民工、受灾群众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机会,统筹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人、农民工、受灾群众、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困难人口、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加大援企稳岗力度,规范企业裁员行为,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全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引导不同知识结构和就业技能人员适岗就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鼓励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围绕补齐民生短板扩展公益性岗位,加强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十四五”期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到万人以上。激发创业带动就业。实施新一轮“创业江淮”行动计划,加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全力扶持重点群体自主创业。创建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推动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设区市全覆盖。促进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试点示范县、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评定一批省级返乡入乡创业示范项目、省级返乡入乡创业优秀企业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加强创业指导和援助,建立鼓励创业和宽容失败的保障机制。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发展机制,促进培训与就业紧密对接、技能提升与工作改善良性互动,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推动技工大省向技工强省转变。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一批省市县级共建共享型公共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实训基地。实施“技能安徽”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组织重点群体参加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组织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20岁以下未就业人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开展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和以工代训,提高可及度和惠及面。注重技术工人教育培养,着力解决企业技术工人短缺问题。健全职业技能培训质量评估监管机制,提高培训质量和补贴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深化人力资源市场体制改革,实行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离,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制度,着力服务市场主体用工。推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打造一批区域性人力资源配置中心,培育一批省内知名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到年,形成2-3个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5家左右具有全国示范引领作用的人力资源行业领*企业,家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建立全省统一公共就业创业标准服务体系,推行“互联网+”就业服务,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内容项目化、目录化、标准化。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统计指标共享体系。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矛盾调处机制,实现省级以上开发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全覆盖、市县两级标准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覆盖,推广电子劳动合同。第六十七章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对象覆盖面,加大保障层次和力度,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全面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序衔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策和职业年金运行制度,构建基本养老保险、职业(企业)年金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商业保险相衔接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加快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落实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健全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和医保异地即时结算制度,进一步优化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实现优抚医保结算平台对接。推进完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扩大失业保险*策覆盖面和受益面。探索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落实社会保险异地办理。
推进社会保障全覆盖。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到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万人、万人、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依法参保、覆盖全民。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未参保居民等重点群体积极参保、持续缴费。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策。健全“整户保”与“单人户保”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救助制度体系,构建综合救助格局,形成“资金+实物+服务”社会救助模式,推行“互联网+社会救助”。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实现精准救助。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提升流浪乞讨救助服务水平和安置照料能力。加大临时救助和城市职工解困脱困帮扶力度,提升财*兜底保障水平,提高困难群体和经济薄弱地区居民生活水平。巩固殡葬改革成果,提升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水平。全面发行社会保障卡,强化“一卡通”功能,到年,持卡人数达到6万人。
增强社会保障可持续性。稳步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拓展社保基金投资渠道,有序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投资运营,努力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提升基金支撑能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的趋势,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建立抵御人口老龄化风险的财务自平衡机制。
健全退役*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推进优抚事业改革创新发展,保障优抚对象叠加享受公民普惠待遇和抚恤优待。妥善接收安置滞留*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伤病残初级士官和义务兵。加强*供站标准化建设,提高*供工作应急保障能力。提升退役*人服务中心(站)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困难退役*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关爱帮扶机制。实施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启动*人公墓规划建设。
第六十八章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强对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的保护和关爱,确保权利公平并更多分享发展成果。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实施妇女发展纲要,推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统筹兼顾妇女在*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各方面的权益,消除不利于妇女发展的障碍,明显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受教育程度、经济地位、参*比例、社会福利水平等。加大对残疾、留守妇女等特殊妇女群体的关爱帮扶,严厉打击暴力侵害妇女、拐卖妇女等犯罪行为。
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实施儿童发展纲要,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消除对女童的歧视,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弃婴和各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健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实施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程,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力度。推进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
加强家庭建设。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新时代家庭观,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家庭文明新风尚。构建和谐家庭关系,倡导共同参与家庭事务,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加大平安家庭建设激励,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完善家庭支持体系,实施家庭文明创建行动、家庭教育支持行动、家庭服务提升行动,鼓励社会资源为家庭提供服务支持。
提高残疾人发展能力。全面落实残疾人保障*策,实施对残疾人的特别救助,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快发展残疾人教育,创建省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大规模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残疾人就业。健全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体系,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强服务机构和服务设施建设,培育残疾人社会服务组织,加快发展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提升工程,建设康复辅助器具特色产业园。增强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营造关心关爱残疾人的浓厚氛围。
第六十九章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健全*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着力推进*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实施社会组织培育工程,重点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商会、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提升建设质量和服务能力。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保障居民民主权利。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推进基层乡镇、街道行*管理体制改革和服务管理创新,推动城乡治理重心和配套资源向乡镇(街道)、村(社区)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打造“网络+网格”基层社会治理升级版。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实施社区现代化治理工程,建立完善“三社联动”机制,稳步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第七十章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强非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策保障,为人民提供高品质的公共服务产品。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实施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推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统一。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薄弱地区扶持力度,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基层、革命老区和皖北地区倾斜,缩小地区间差距,着力补齐短板弱项,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网底。根据人口流动和集聚趋势,因地制宜、统筹谋划,科学布局建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借鉴国内外公共服务经验,推动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多元化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和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扩大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推动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坚持整合资源、共建共享,鼓励利用现有设施和闲置资源提升完善,整合建设功能相近的服务设施。加强公共服务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推进信息化应用和“一站式”办理,推动群众便捷享有。
完善公共服务*策保障体系。科学合理划分公共服务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持续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完善筹资机制,保障服务项目及标准落实到位。加强公共服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基层公共服务人员激励支持力度。统筹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优先保障公共服务建设用地。强化公共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持续发挥使用效益。加强公共服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第十七篇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徽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国家安全战略,维护国家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把安全发展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不断提高维护安全决策水平和执行效能。第七十一章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高运用科学技术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巩固国家安全稳定态势。
健全国家安全体制机制。深入落实省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案体系,分领域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指标,全方位防控各领域重大风险。完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在皖大学、大院、大所、大装置、大企业重点人员和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健全国家安全法规制度体系,健全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加强国家安全执法。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坚定维护国家*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促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推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协调发展。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加强*事设施保护,深化资源要素共享,建立健全有序可控的*地数据资源共享机制,推动实现地质、测绘、气象、频谱、空间环境等基础数据共享。加强*民科技协同创新,加快完善创新平台体系,统筹推进重大科技潜力实行“民转*”。提升国防科技工业能力水平,实施一批国防领域重大项目,培育打造一批产业集群和重点区域。完善国防动员体系,推进省级国防动员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基层武装基础,深化后备力量建设转型,建立健全*地应急指挥协同、常态业务协调、灾情动态通报和联合勘测、应急资源协同保障机制。加强现代人民防空建设,坚持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并重,加快形成连片成网、功能配套、通专结合、指挥高效的防护体系。强化全民国防教育,建设安徽革命*事馆,完善双拥工作和*民共建机制,巩固和发展***民团结大好局面。完善*粮供应体系和副食品供应渠道。
第七十二章确保经济安全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实施产业竞争力调查和评价工程,增强产业体系抗冲击能力,实现重要产业、基础设施、战略矿产资源、重大科技等关键领域安全可控。
保障粮食安全。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严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和质量,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确保口粮绝对安全。开展节粮减损制止浪费行动。加强粮食宏观调控,增加储备规模,推动适度集中管理。加快高标准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一批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基地。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粮油“产购储加销”协同保障机制,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总体平稳。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国际合作。健全完善粮食安全保障法律法规,加强粮食行*执法。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下的市县长负责制,压实市县*府主体责任。
保障能源安全。加强能源安全储备体系建设,推进皖西南煤炭储配中心等能源储备项目建设,增强能源持续稳定供应、合理需求调控、风险预警和管控能力,保障煤炭、电力和民生油气可靠供应。积极发展先进生物液体燃料,推动淮南煤制天然气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油气替代。依法依规做好重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强化能源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对极端天气、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维护地方金融安全。统筹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加强资本监管,防止无序扩张。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稳妥有序化解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坚决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防止房地产市场、债券市场、资本市场风险积聚和交织传导。健全地方*府举债融资机制,防范化解地方*府债务风险。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加快推动市场出清,积极防范化解重点企业债务风险。加强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金融业信息化核心技术、核心设备国产化步伐。
第七十三章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城乡规划、产业规划、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实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强化风险意识,加强源头管理,持续深化“铸安”行动和“六项机制”建设,继续开展“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煤矿和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等重特大安全事故。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行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企业安全承诺制。积极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推进“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推广“互联网+食品药品”监管模式,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提升食品药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同责,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强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积极推进高端医疗器械检测实验室、中药材与饮片质量控制实验室建设,持续推进生物制品批签发能力建设。到年,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建立完善现代化应急指挥体系,加快各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省市县乡四级明确本级响应标准和应急责任。加快建设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三大系统”,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地质灾害、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地震等“6+N”重点领域应急系统建设,全面建成广播应急体系,健全气象监测预报预警系统。推进实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实施抢险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建立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队非战争*事行动力量为突击、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储备和保障体系,科学确定物资储备品种及规模,落实分级储备责任,加快推进储备基础设施、“智能皖储”信息化和应急物资统筹协调能力建设。完善灾害事故保险体系,发展巨灾保险。第七十四章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更可持续、更有保障。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巩固拓展信访突出问题“深督导、重化解、促落实”专项行动成果,完善信访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加强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诉调对接、警民联调等工作机制,发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作用,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积极防范和妥善化解群体性事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建设试点。加快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对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的控制力。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建设维稳态势监测预警平台,完善平安建设制度机制,加强平安安徽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守护平安”行动,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决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新型网络犯罪和跨国犯罪。加强刑事犯罪预警工作,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完善监所安全共同治理机制,推进监狱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推进社区矫正场所建设,促进社区戒*、社区康复专业延伸和指导帮扶。加强社区警务建设,完善“警民联调”和“一村一辅警”机制。推进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安徽公安学院建设。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第十八篇加强民主*治建设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法治安徽建设,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
第七十五章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保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议事规则,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拓宽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渠道,健全代表议案建议交办、办理和督办机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保障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增强地方立法质效,健全正确、有效监督机制。加强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乡镇、街道人大建设。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领导的多*合作和*治协商制度。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推进*治协商、民主监督、参*议*。加强人民*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健全用好专题议*性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题协商会等协商方式,充分发挥民主*派、工商联、无*派人士和各阶层作用,提高建言资*和凝聚共识水平,充分议*建言、服务大局,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巩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贯彻*的民族*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搞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持续实施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共同发展”提升行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加强对台、港澳、外事和侨务工作,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加强*外知识分子工作,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巩固和发展大团结大联合局面。
深化群团改革。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健全群团工作体系,增强*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各自联系群众紧紧凝聚在*的周围。进一步健全各级工会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作体系,积极服务发展大局,努力建设高素质劳动大*。坚持*管青年原则,为青年就业创业、婚恋交友、社会融入、心理健康提供服务,健全青年发展*策体系,促进青年全面发展。高质量推进妇联组织改革,动员妇女群众创业创新、建功立业,更好地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更密切地联系妇女、更有效地服务妇女。
第七十六章全面推进法治安徽建设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法治安徽、法治*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高依法治省、依法执*、依法行*水平,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健全地方立法机制。完善保障宪法法律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坚持*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强化人大立法主导作用,注重发挥*府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健全立项、论证、评估、听证等制度,拓展开门立法渠道,深入开展协商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加强设区市立法工作。深化与长三角地区立法协同。探索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注重突出地方特色。
推进法治*府建设。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推进县级综合行*执法,基本实现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实施行*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复议办案场所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落实行*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行*执法风险防控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府示范创建活动。
树立公正高效权威司法。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健全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分工负责、制约的体制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民事诉讼相关制度,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贯彻落实民法典。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建立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大公德失信、诚信缺失违法行为惩处力度。
第十九篇强化规划实施保障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坚持*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把*的领导落实到规划实施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和制度保障,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推动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的强大合力。
第七十七章坚持和加强*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的建设总要求,以*的*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
加强*的*治建设。增强*治意识,提高*治站位,从讲*治的高度做经济工作,善于用*治眼光观察和分析经济社会问题。推动全省广大*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并完善领导班子决策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有关重要论述制度机制,坚决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治要件的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三查三问”,确保*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地落实。严守*治纪律和*治规矩,不断提高*治判断力、*治领悟力、*治执行力。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学习运用中国共产*一百年的宝贵经验,教育引导全省广大*员、干部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为*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
加强*的组织建设。全面贯彻新时代*的组织路线,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基层*组织*治功能,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带领人民群众开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征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好干部标准,严格按照“六选六不选”用人要求,深入推进“三案”精准管理,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健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统筹使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合理配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外干部。
加强*的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深入践行“三严三实”,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和劳民伤财的“*绩工程”,切实为基层减负。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大力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治、文化权益,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加大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加强*治监督,使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之中,构建全覆盖的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以*内监督为主导,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推动各类监督协调贯通,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续深化*治巡视巡察,推动*内*治监督谈话规范化、常态化,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治生态。
第七十八章完善规划实施机制理顺规划关系,统一规划体系,完善规划管理,强化*策协同,健全实施机制,加快建立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规划编制实施机制。建立健全统一规划体系。构建以省发展规划为统领,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省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省、市、县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省域规划体系。加强与国家级规划的衔接,贯彻落实国家规划立法有关要求。省发展规划明确全省空间战略格局、空间结构优化方向及重大生产力布局安排。省级国土空间规划聚焦空间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为国家及省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重大工程项目落地提供空间保障。省级专项规划具体指导特定领域发展、布局重大工程项目。省级区域规划指导重点地区、跨行*区且经济社会活动联系紧密的连片区域发展战略任务。加强宏观*策协调配合。细化分解省发展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工作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将省发展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指标体系,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加强财*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统筹财力可能合理安排财*支出规模和结构,财*资金优先投向省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工程项目。加强规划主要目标指标统计监测,完善规划实施监督考核机制,健全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总结评估的规划评估体系,强化监测评估结果运用。推进财*、金融、就业、产业*策协同配合。强化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重大工程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和分层分级调度机制,形成省、市、县合力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加强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标志性项目开设绿色通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扩大投入,加强省外境外资本招引力度。健全“双招双引”推进机制,善于运用市场逻辑、资本力量推动项目工作。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落地实施,早日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构建内生激励机制,健全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充分发挥各级*府、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汇聚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形成全省人民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加强规划宣传,着力推进规划实施信息公开,把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统一起来,健全*府与企业、社会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促进规划有效实施,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