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1号)要求,结合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1招聘计划此次招聘岗位36个;招聘计划50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2报名安排1.报名时间
6月18日至6月22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
2.报名地点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办公楼1楼组织人事处办公室(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云龙示范区智慧路88号)。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原件、复印件、最高学历和第一学历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④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⑤岗位明确要求*治面貌为中共*员(含预备*员)的须提供由组织关系隶属的基层*组织开具的加盖*组织公章的书面证明。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年6月17日为截止日期。
3考试安排1.开考比例
代码01-31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卫健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代码32-36的岗位,为高层次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①应聘代码01-26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试教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相应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等的掌握程度,总分分。
面试、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试教人员(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未达到面试、试教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所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总分分。试教主要测评应聘者所具备的教学能力,总分分。
②应聘岗位代码27-31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相应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等的掌握程度,总分分。
面试: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所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总分分。
③应聘岗位代码32-36的岗位: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科研、教学等能力,总分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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