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院所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采取理论考核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德才兼备行选拔(部分岗位需进行技能实际操作考试)。
二、招聘岗位
拟招聘医疗、护理、医技、医疗工程、科研、实验、药剂、科员等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若干。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与原单位无劳动劳务关系的社会流动人才。以招收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社会流动人才为主。符合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的资格条件:
1、*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的领导,忠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任何*治问题。
2、医疗岗位要求具有国家认可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经过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者(特别优秀者可入院后参加规培);护理岗位要求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正式录取的本科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医技等其他岗位要求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正式录取的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初级资格者,年龄不超过30周岁;中级资格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健康要求。男性身高CM以上,女性身高CM以上(护理岗位身高CM以上),五官端正,气质形象好,身体健康,达到本院聘用专业技术人员体检标准。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年3月14日-年3月23日。
2、报名手续:应聘对象可网上报名发应聘申请表至邮箱、邮寄资料报名或到场报名。
3、报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报名